售后反馈邮箱

1481908190@qq.com

全国统一免费热线

13560323540

快捷导航

资讯中心

资讯中心

包裹转运验货协议
1、定义
A:托运人系指委托寄送物品的一方。
B:收件人系指有托运人指定收取物品的一方。
2、托运人应如实、准确填写所托运物品的名称、用途、重量、数量、价值等必要信息;托运人应对所托物品按照国际运输包装标准妥善包装,使其适合运输。
3、托运人不得托运或在所托运物品中夹带国家禁止运输的物品;因违背此约定造成承运人的一切损失由托运人赔偿(包括但不限于承运人为此支出的律师费、保函费、保全费、鉴定费、罚款、滞纳金等等)。特别提醒:如因托运人未申报、瞒报香烟、毒品等违禁品冲货,库内及转运过程中一经查到,托运人须向承运人支付违约金 RMB5000-RMB50000/票。如在中国海关/中转海关/目的地海关查到或被查获的,除须赔偿承运人全部损失外,托运人另须支付违约金 RMB20000 。一经发现托运违禁品等违法行为,承运人将向工商、公安机关、海关等部门举报相关线索,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托运人负责。
4、对已接受委托后发现属于承运人不能安全、合法运送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品、违禁品等本条款中第十一条中约定的物品),承运人保留拒绝运送的权利,并由托运人自行承担法律后果及违约责任。
5、托运物重量计量单位(kg):21KG以下以500克为计费单位,不足500克按500克计费;21KG以上按照1千克为计费单位,不足1千克按照1千克计算。若体积重量大于实际重量,按体积重量计算,体积重量(kg)计算公式:长*宽*高/5000 。
6、运费价格一般按照承运人的公布价。依该价格计算得出的费用不包含重派费、销毁费、仓储费、查验费、退回费、税金、政府规费、二次及以上接货费用、以及由于托运人或收货人的原因而增加的其他费用。
7、收货人在收到包裹后应当面签收,收货人在此期限内未签收物品,在目的国产生的仓储费用由其本人自行承担。到件后三周内联系不上收件人的承运方有权对物品进行处置,处置办法包括但不止于弃件、销毁或退件。部分收件地址派送服务仅限邮局自提,需收件人配合完成取件签收,如不能自行取件导致退件、销毁等问题件,承运人不承担责任。所有包裹如网上显示签收、妥投,即表示承运人已经完成包裹交付工作,如收件人声称未实际收到相应包裹,则需要托运人让收件人与当地派送服务商进行丢件开查并提供开查案件号及其它相关证明资料,承运人同步进行开查,以开查结果为准。
8、国外收件人不得无故拒付因自身原因产生的附加费用(如更改地址费、仓储费等);如收件人拒绝支付费用的,由托运人承担支付与托运物品有关费用的连带责任。收件人无故不支付费用的,承运人可以对承运物品行使处置权、留置权及其他补救性权利,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托运人或收件人承担。
9、托运人委托承运人为其清关及通过海关运送快件的唯一代理人。承运人可以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完成。
10、基于安全、保安、海关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因,承运人有权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对快件进行开箱查验。
11、承运人从物品收运时起到交付时止承担安全运输责任,在此期间若发生物品损坏、短缺、灭失,承运人负赔偿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2、承运人建议托运人办理物品保价运输,托运人声明保价并支付保价费,发生物品丢失或损坏后,承运人按如下规则赔偿:物品全部灭失,按物品保额全额度赔偿;物品部分损坏或丢失,按保额及损失比例赔偿,最高不超过购保额度。
13、未办理保价而发生物品丢失或损坏,承运人依照实际损失比例最高按USD100折算人民币进行赔付(托运人需要按承运人要求提供货物价格证明及其它相关资料进行申请),赔偿计算公式:损失重量/计费重量*USD100*汇率=赔偿金额。 文件类包裹只保丢,不保损失.文件类丢件按人民币200/个包裹赔付。
14、以下物品不予托运:有价证券、国家禁运的刊物、首饰、护照、私人证件、单证、合同、现金、纯电池、私人信函、毒品、文物、珠宝、玉器、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液体物品、有腐蚀性或放射性、易燃易爆品、有碍人畜健康以及其他能传播疾病的食物药品、白色粉末及一切有关法律禁止及难以客观确定价值的物品。
15、当托运物品满足以下条件时,将会产生附加费:
A、超长费:物品长度超过1.2M会产生人民币400元超长费;
B、超重费:单件物品重量超68KG会产生人民币418元超重费,该物品还需另外增加脚托,脚托高度最低9CM,脚托所增加高度与重量自动计算在计费重量中;
C、超周长:物品周长计算【(宽CM+高CM)*2+长>319CM】属于超周长,需加收人民币418元困难作业费;
D、目的国偏远附加费:当到件地点属于欠发达地区,国际运输网点无法送达时,会安排当地邮政系统转派送,同时将产生偏远附加费,按照人民币4.2元*计费重量(kg)计算收费,最低收费标准为人民币250元/票;
E、更改地址费:当物品已处于国际运输中,收件人通知变更地址,需承运人确认是否可以变更后办理,变更地址产生更改地址附加费:人民币300元。
16、服务时效
托运物品运输时效指在正常情况下计算得出的预计到件时间,超过时效送达的,不影响运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
物品在进入目的国海关清关时,可能会遇到海关查验或需要收件人另外提供资料协助清关,托运人必须在收到瑞诺清关协助需求后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传递给收件人,并要求收件人全力协助清关,由于瑞诺与收件人并不具备协议关系(当托运人非收件人本人时),瑞诺没有直接同收件人对话的权力,在一定条件下瑞诺会尝试通知到收件人,但因收件人原因延误清关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托运人承担。
17、承运人对如下损失不承担责任:
A.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战争、疫情等事件)及需要收件人协助清关、爆仓及海关原因造成物品损坏、短缺、灭失、污染、变质、扣留、没收或迟延交付;
B.因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质量瑕疵或缺陷、合理损耗等造成的损失;
C.到达时外包装完好而内件缺少或损坏;
D.承运过程中发生的一切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所托运物品的收益、利润、实际用途、特殊商业价值)。
18、本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本订单或与本订单条款有关的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承运人总部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9、本条款和条件任何部分的无效性或不可执行性,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和执行。本单于承运人下单成功之时起生效。
21、如果此运单(包括本条款和条件) 的不同语言版本有差异,则以中文版本为准。
22、本条款最终解释权归瑞诺速运所有。
23、托运人已详细阅读了本文所有的加粗条款,知道并了解加粗条款的意思与含义,同意接受条款的约定,并委托托运人进行托运。
常见问题
客服

咨询热线 咨询热线

13560323540

微信扫码咨询

微信扫码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返回顶部 返回顶部
客服
0.067793s